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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希凡一直专注红学研究的热点问题,晚年曾批驳“曹学芹不是《红楼梦》作者”的观点。在2015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组织的《红楼梦大辞典》修订启动仪式上,针对一些质疑“曹雪芹是否作者”的声音,李希凡曾说:“现在《红楼梦》的作者已经变成65个了。去年我写过一篇短文,叫做《曹雪芹创作〈红楼梦〉确证》。在他诞生300周年的时候,我们再没有一点大动作,可能到明年,也许曹雪芹就不是《红楼梦》的作者,也可能会有100个创作者了,这太荒唐可笑。”

4月26日,中国人大网就《药品管理法(修订草案)》和《疫苗管理法(草案)(二次审议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,也可以将意见寄送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,这两个草案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均为2019年5月25日。

在段晓明的帮助下,彭某不仅挂靠药品公司向长沙市第四医院销售药品,还与他人合作向该院销售多种医疗设备、承接急诊楼声光电改造及手术麻醉信息系统等项目,从中获利数千万元。段晓明则与彭某一起收受医疗设备经销商、项目工程承包商奉上的数百万元好处费……

生于2002年1月24日的郑某燕的名字在这份名单上,她是1班学生。郑某燕说,她是在2017年夏入学的。入学不久,就开始被学校带到东莞一家电子工厂“勤工俭学”,做工三个月。入厂时,因为年龄不够,就使用了别人的假身份证件,她还记得她当时在工厂里的名字是“陈某”。

“政事儿News”(微信ID:zsenews)注意到,上世纪五十年代,年轻的李希凡曾发表《红楼梦》评论文章,得到了毛泽东的赞赏。1954年,当时在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的李希凡,读到了著名红学家俞平伯的《红楼梦简论》。读罢,时年27岁的李希凡和好友蓝翎商量,共同撰写《〈红楼梦简论〉及其他》和《评〈红楼梦研究〉》,向俞平伯发起学术上的批驳。1954年9月,两篇文章分别在山东大学校刊《文史哲》,和光明日报副刊《文学遗产》上刊登。据《光明日报》报道,毛泽东读了文章后,对两个文学青年的学术观点和敢于向权威挑战的行为大加赞赏,称这篇文章是“三十多年以来向所谓《红楼梦》研究权威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一次认真的开火”。当年10月16日,毛泽东写了《关于〈红楼梦〉研究问题的信》,附上这两篇文章,请党内高层和文艺界领导人传阅。文艺界随后开启了一场大规模的思想批判运动,从1954年10月31日到12月8日,中国文联和中国作协主席团创纪录的联席会议,断断续续开了一个多月。郑振铎、吴组缃、老舍、郭沫若、茅盾、周扬、丁玲和《人民日报》、《文艺报》等报刊领导均参加。会议指出,《文艺报》等许多报刊、机关,喜欢“大名气”,忽视“小人物”,错误地以资产阶级“贵族老爷式态度”压制“小人物”对学术权威的批判。会议批评了俞平伯的学术观点与研究方法,继而对胡适的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也展开了批判。大批判后,李希凡和蓝翎先后被调入《人民日报》文艺部。1956年秋,王蒙在《人民文学》发表小说《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》,李希凡随即在《文汇报》发表了一篇《评王蒙〈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〉》,对王蒙小说提出异议。为此,“毛主席批评我脱离群众,一到报社就当起了婆婆,适宜回到学校边教书边研究。我于是赶紧给毛主席写信,说自己不善言辞,不想去教书。那时我是有名的‘好战分子’,从不隐藏自己的观点,也为此闯了不少祸端。”李希凡后来坦诚,当年对王蒙文章的批评的确有失偏颇。据《光明日报》报道,李希凡还曾拒绝江青的要求,未从政治上批判新编历史剧《海瑞罢官》。1965年11月10日,上海《文汇报》发表了姚文元的《评新编历史剧〈海瑞罢官〉》。在此之前,江青曾找到李希凡,希望他完成此文。由于政治上的“愚钝”,只顾秉持学者的良知和风骨,李希凡未能像姚文元那样,写出如此牵强地联系现实阶级斗争的文章。

我很欣赏周先生的态度。而且,你难道不觉得,一本正经地调侃鲁迅名言,甚至还有点可爱吗?一来它的确无害,二来,手法粗糙的游戏,杜撰得挂相又坦白,莫名散发出一股反讽气质。戏谑的姿态,简直是在讽刺那些拿着剧本“卖茶叶”的,造假病历骗捐的,开十度美颜直播的。真正的骗子,哪个不是精心粉饰、处心积虑,盯着你口袋里的真金白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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